桥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规程)一、一般规定1、桥涵工程施工前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2、分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施工前,项目部负责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在通航河道上施工时,应事先与航运管理部门联系,清除河道障碍物,办理航标设置及发布公告等事宜。4、水上作业时应配备救生船只及其他救生设备。5、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桥下严禁车辆、船及行人通过。二、基础工程1、对因基坑开挖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基坑四周未设置警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