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中宿迁分校桶装饮用水购供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为解决学校师生饮用水实际问题,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甲、乙双方就学生饮用水的供购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资双方严格信守。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存放饮水机和桶装水的场地。2、甲方有权对乙方委派的管理员进行监督和管理。3、甲方应指定相关人员负责配合乙方在提供的饮水机和桶装水时,及时核对数量并向乙方出具收条。4、甲方应正确使用饮水机,引导师生不得浪费水、不人为随意损坏饮水机和水桶。5、甲方应在学期放假2日后与乙方核对确认本学期货款,经双方确认货款金额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7 日内应向乙方支付货款。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免费向甲方提供周转饮水机和周转饮用水,饮水机及饮用水桶的所有权归乙方,用途仅限甲方师生员工饮水之用,不可挪用其它。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饮水机是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产品,所提供的饮用水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规范和要求。2、乙方按每标准桶 3.2 元的价格向甲方提供饮用水,合同期限内不作价格调整。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