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 施 方 案为加快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合理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降低患者就医费用,简化就医环节,依据*市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及*县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全面推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一、总体目标实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具体要求,是省卫生计生委2015年承诺为全省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对于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降低患者就诊费用,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具有重要的意义。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在2015年10月底前要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实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真正让群众享受到这项改革带来的实惠。二、工作内容(一)明确互认范围互认范围为全省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经过相关专业评估,各科室可认可同级医院或上级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二)确定互认项目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2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