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测土配方施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项目编号: THXCG2017085采 购 人: 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17 年月目 录第一章 询价文件 .3一、询价公告 .3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3四、签订合同 .15五、评审方法及废标 .16六、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17七、采购需求 .18八、合同格式 .18第二章 报价文件 .27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8二、报价函格式 .29三、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0四、货物报价明细表 .31五、技术规格响应表 .32六、资格证明 材料 .33第一章
2、 询价文件一、询价公告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 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测土配方施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 THXCG2017085 1.3 采购人: 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1.6 包段划分:本次询价项目共计分一包2.供应商资格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即日起可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网站下载询价文件。3.2 政府采购文件发
3、售费每包段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交纳询价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4.报价文件的递交4.1 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4.2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6.联系方式
4、采 购 人: 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 李祥轩 电 话: 13675670541 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张新强 电 话: 0558-2238259,13635583255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名称: 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测土配方施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THXCG2017085 2采购人: 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 李祥轩 联系电话: 13675670541 3代理机构:安徽金阳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张新强 电 话: 0558-2238259,13635583255 4采购预算: 35.8 万元投标
5、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供货地点: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合同签后 10 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质保期:1 年。5报价文件递交至: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 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整,过时递交的拒收。6 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三份,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份,密封提交。7 投标人凭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收据在开标现场递交报价文件。8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0.4 万元(人民币¥4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供应商递交银行汇票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 15
6、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逾期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收,本次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太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太和支行账 号:3405 0171 1308 0000 0218本项目保证金只接受供应商银行基本户开具的银行汇票。(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开标前6到账(到账截止时间同银行汇票递交截止时间),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二楼)换取收据,但供应商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如不提供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报价。)温馨提示:
7、(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 2、3 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如果投标人开具的银行汇票是全国通兑的银行汇票,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支行的银行汇票,投标人开具的其他银行的银行汇票不予接受 ;联 系 电 话 0558-8625314,0558-8622140 胡主任 13865887989】仅需第 2 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 1 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
8、致;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三)、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
9、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如有其他情形,责任由贵公司承担。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7记载事项不完整的。汇款时需备注:太和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验室测土配方施肥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的说明本项目只接受“华东三省一市”和建设银行的银行汇票。基本账户在华东三省一市,无法开具“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的,直接转账并提供无法开具的证明;基本账户在华东三省一市之外非建设银行的,直接转账,无需开具证明。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现场办理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人)开具的银行汇票,供应商凭开具加盖的太和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公章的收据,由政
10、府采购中心该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给供应商自行带回;中标企业(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2)邮寄办理退还方式:【邮寄办理退还保证金须提供的附件材料:第一,银行汇票凭证(或银行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第二,具体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请供应商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留下固定电话和手机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核对);第三,跨行退款时银行需加收手续费,由供应商自付;快递邮寄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三角元)项目负责人 (收),邮政编码:236600;第四,联系电话:0558-8230288邮箱:】第五,对中标企业(人)不按规定及时报送政
11、府采购合同的一律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上交财政金库。(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报送太和县财政局,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财政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 0558-8619908;8631290;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联系电话 0558-8612238;8610198;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太和县三角元长途汽车站斜对面。联系电话 0558-8231766,8230288 各一份留存备案)9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现金担保金额:下达中标企业(人)通知书前,按中标价的 5%汇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履约保证金账户。户名:太
12、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账户:20000 4454 7581 0300 0000428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服务项目的名称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将以上保证金转入指定的账户,转账后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卖双方和见证方对招标采购的项目(工程、劳务、服务)由三方共同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退还。10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以下有效资料1、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1注意事项一:(1)根据太检发(2016)58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精神,对政府采购项目预
13、算资金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确定中标单位前,由预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证明函【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地址:太和县人民检察院院内-人民中路剑光城;联系电话:0558-8656156)或预中标单位所辖区域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函】。(2)投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后期因采购人要求对颜色、材料消耗和工艺难度的采购物品所进行的调整其价格不予变动。(3)特殊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价格之内。12温馨提示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558-82302
14、88;8231766 邮箱 );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太和县三角元长途汽车站斜对面。(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联系电话:0558-8610198 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剑光城或县朴人商厦对面)13温馨提示 2预中标单位(或候选人)递交“银行汇票”进账单地址:太和县建设银行总部地址:太和县镜湖中路(县民政局对面)联系电话:0558-8625314,0558-8622140 胡主任13865887989太和县政府采购中心9联系电话:05588230288,0558-8231766请预中标单位(或候选人)请及时把中国建设银行进账单
15、(贷方凭证)第二联用微信或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14费用承担:1、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 号文件收取(中标价的 1.5%)。2、交易服务费:/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15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阜阳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http:/ 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就招标文件内容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问题接收问题电子邮箱:,0
16、5582238259。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并署名。(要求加盖法人公章,附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人联系方式,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送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否则不予受理)10三、供应商报价须知1、报价应含有所报货物的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落地、检测验收、培训和交付后规定免费维保期内维保等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17、并修改单价。2、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规定的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质量合格证书、中文简体保修卡(单)、说明书和随货有关单证,设备完好,物品配件齐全。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合格品。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厂方的规定。3、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