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提高检验员学习与工作积极性、工作素质,充分发挥检验员工作能力,提升质量管理功能,为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华中公司全体生产过程检验员。3.职责3.1检验科长负责该办法的编制与修订,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2检验班长、科长负责对检验员工作的评价与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批。 3.3行政人事科负责监督考核过程与激励工资的核算。4. 激励方式及金额设定4.1 根据激励考核评价方法,按考核得分情况评选出前3名和末名,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200,末名处罚100。4.2 一个季度考核评价一次,在每个季度的次月6日之前将考核评价结果报批,奖金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工资中兑现。(注:试用期及上岗不满3个月的检验员不参与考核)4.3 凡获第一名的检验员,优先获得加薪、劳模评选提名,连续3次为末名的将调离检验员工作岗位,由人事科重新安排工作岗位。5.激励考核评价方法考核评价项目权重考核评价方法及要求考核人考核依据理论知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