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7-25 15:43【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武建建管字2003170号市建管各站办,各区建设局、建管站,有关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现将武汉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武汉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邻近建(构)筑物和公用、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7号)及湖北省深基坑工程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支护工程系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设有地下建(构)筑物的基坑勘察、设计、基坑支护、地下水处理、基坑监测等。 地下建(构)筑物和基础工程(含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