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幼儿园办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童乐海宾幼儿园。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鹤岗市绥滨县第二小学院内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五条 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绥滨县教育体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绥滨县教育体育局。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任忠祥。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第八条 开办资金:10万元。出资人任忠祥,出资金额10万元。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 专业范围: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