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九中学民族团结模范班级评选标准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热爱伟大祖国、促进团结和谐、建设美好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九中学”为主题,通过评选民族团结模范班级,激励各族青少年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在全社会营造各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稳定的浓厚舆论氛围和亲密无间的和谐环境,形成“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说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的良好局面。 一、民族团结模范班级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我校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 2.能够自觉主动地践行“新疆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班级内没有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民族同学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3.能够根据学校安排,结合实际,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