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考情分析与命题预测总论部分在考试中约占20的内容。在去年的考题中,无论是针对专科起点的考生还是本科起点的考生,都大量考到了本章的知识点,并且符合考查目标中要求考生“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的内容,大量采用考查概念的方式来命题。 在今年的考试中会一如既往地重视概念的考查。考生还要把握其中的重点和难点:1.民法的概念;2.民法的基本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法律事实;5.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6.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7.个人合伙;8.法人的成立条件;9.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11.代理的概念与特征;12.诉讼时效。学习本章内容也可以结合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中的法条来学习。并且本章内容会遇到一些涉及日期的计算内容,比如:期日、期间的计算问题等等。请考生加以关注。第一节民法概述考纲知识精讲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