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工资薪酬方案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资质工资、岗位工资五类,一般五类总和为员工的工资。本工资核算方法使用于本院职工,特殊聘用岗位、协议工资者除外。我院暂定岗位级别为院长、副院长、主任、院长助理、护士长/主任助理/组长(组员含5人以上)、普通员工。1、学历工资1.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36号),我院将采用医、护、技人员1680元/月工资,其他行政、后勤等人员1800元/月工资为最低标准,始用于中专学历,无任何资质,工龄的情况下以此为基准。1.2学历由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等根据级别每升高一个级别,工资增加100元。1.3成人教育、函授、夜大、自考等取得的后取学历,每提高一级,工资增加80元。1.4取得学历毕业证后,交人事部备案当月即上调学历工资。2、工龄工资2.1每年1月份,上调一级工龄工资:为期满试用期员工、普通员工,一级为20元;主任、院长助理,一级为30元;院长、副院长一级为50元。2.2应聘本院工作,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