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及奖惩实施办法 为提高员工规范服务的自觉性,促进业务的稳步增长,在院内各岗位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指导原则 分工协作,按劳分配,激励奉献,同步双赢,有利于医院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院员工和管理层。 三、考核内容 分德、能、勤、绩4 个部分,总分100 分,每分相当于1%的工资,得满分者发放全额工资。 1、德。总分20 分。 指医德规范表现、语言仪表着装规范、环境卫生清洁程度、勤俭节约、服务态度、协作和谐状态、遵纪守法、管理服从度、病人满意程度。 2、能。占20 分、。 指服务质量、专业技能水平、安全防范能力、医疗文书书写和技术操作规范程度、执行力、医患沟通技巧。 3、勤。40 分。 指出勤率、到岗守岗、职责履行情况。 4、绩。占20 分。 指工作任务完成程度,包括接诊人次数、收住院病人数、业务收入及利润率、病历书写及时完成率、软性指标工作进展程度、硬性指标工作完成量。 对以上4 个部分实行积分制考核,每扣1 分则扣除工资10 元,每超1 分奖励10 元。扣分同时与年终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