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的危险特性 1. 氨的危险特性 氨是一种无色透明的带刺激性臭味的气体,易液化成液态氨。氨比空气轻,极易溶于水。由于液态氨易挥发成氨气,氨气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时遇明火能爆炸,爆炸范围的体积分数为1527,车间环境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为30 mgm3。泄漏氨气可导致中毒,对眼、肺部黏膜、或皮肤有刺激性,有化学性冷灼伤危险。2.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规定氨临界储存量10 t就构成了重大危险源。液氨储罐属于三类压力容器,3. 液氨储罐的存储量超过储罐容积的85,4. 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控制在1323指标范围内,防止液位过低或过高5. 液氨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6. 消防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7. 防雷、防静电设8. 夏季或气温高时,液氨储罐未按要求设置遮阳棚、固定式冷却喷淋水等预防性设施,会造成储罐超压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