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 阳 县 鳌 江 镇 九 叠 河 生 态 公 园 景 观 工 程 ( 二 期 )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18 年 9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6第六章 图 纸.7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51第一章 招标公告平阳县鳌江镇九叠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二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鳌江镇九叠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二期),已由 平发改鳌批_以2018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
2、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 33393.9 万元,建安费约为 18000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滨江中心南部,东起中心东路,西至经西路;建设绿地东西长约 2250 米,南北宽 90-140 米,用地面积约231577.85 平方米,其中水体面积 1029.22 平方米,建筑面积 3524.05 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65260.05 平方米,绿地面积 130347.8 平方米,工程范围包括市政、景观(铺装)、绿化、房建、给排水及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
3、及施工图纸为准。工期:300 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园林绿化工程,以上、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有联合体协议书)。3.3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3年9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按住建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的通知 建城(2017)251号文
4、件每二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如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亦可,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4.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下载,答疑与补充网址同上。5. 投标报名5.1 报名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5.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在
5、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自行报名。)6. 投标文件的递交2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 其他说明8.1 此项目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企业入库办理须知详
6、见本网站“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9. 联系方式2018 年 9 月 14 日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鳌江镇 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 92 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3958966920 电话:0577-63672198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39589669201.1.3 招标代理机 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
7、2号 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77-636721981.1.4 项目名称平阳县鳌江镇九叠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二期)41.1.5 建设地点位于滨江中心南部,东起中心东路,西至经西路;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 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包括市政、景观(铺装)、绿化、房建、给排水及水电安装等工程施工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 条件(1)资 质条 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园林绿化工程,以上5、须同时具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
8、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业绩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3年9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按住建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建城(2017)251号文件每二条规定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6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影响较大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如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亦可,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注:不包括建筑、道路等工程业绩;(3)项目负责人: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若为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成员无须提
9、供) 投标 人 拟 派的 项 目 负责 人 在 投7标 截 止 日前 不 得 在其任何在建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4)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非 联 合体 投 标 的班 子 成 员 :项 目 负 责人 1 人 ,项 目 技 术负 责 人 2人 ( 建 筑8专 业 中 级 及以 上 工 程师 1 人 、园林 专 业 高 级及 以 上 工 程师 1 人 ) ,施 工 员 3 人( 建 筑 专 业1 人 , 园 林专 业 或 市 政专 业 2 人 ) ,质 检 员 2 人( 建 筑 专 业1 人 , 园 林专 业 或 市 政专 业 1 人 ) ,安 全 员 3 人 。联 合 体投 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为牵头人企业项目班 子 成 员 :项 目 负 责人 1 人 ,项目 技 术 负责 人 1 人( 建 筑 专业 中 级 及以 上 工 程师 ) ,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