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事故管理制度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事故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青石拦河坝(闸)出现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程序,做到对已发生事故的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科学、公正、客观的调查、分析与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实现防范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青石拦河坝(闸)出现加固工程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1.3基本原则1.3.1严格遵循国家及行业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合法合规、快速有效。1.3.2遵循“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各参建单位第一责任人即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总责。1.3.3按照分级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