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枣庄市山亭区水务服务公司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一)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其得到有效落实。(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三)相关参建单位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监控,并做好记录。(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