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意见 (送审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投入的逐年加大,我县水利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先后建成了西汉水、平洛河、阳坝河、铜钱河、燕子河提防工程,完成了一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和农村安全人饮项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及渠、闸(坝)、水窖等民生工程,年投入资金呈逐年递增之势,水利工程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防汛抗洪、灌溉供水、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此,保证工程建成后的正常运转和长期发挥效益,是当前和今后亟待解决和认真探索的问题。结合长期工作实践和水利工程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建后管理意见: 一、移交固定资产明确管护主体 项目工程竣工后,对项目建设形成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及时移交项目区乡镇,项目乡镇结合工程建成设施制定相应的管护制度和管理标准要求,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规范、落实到位。成立由村主要领导负责的管护机构,建立专职管护队伍,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制度落实、责任到位,使所辖区水利工程设施完好无损,工程效益长期发挥。二、严格执行水利工程管护标准 各类水利工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