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机构配置、职责为适应水利改革发展要求,建立职责明确,运作顺畅,统一高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各项规程,全面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旗实际,对内设机构达茂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重新调整。调整后人员配置及职责如下。一、机构人员配置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共配置人员13名。其中:主任(项目法人代表)1人,工程建设部2个,工程管理部3人,工程规划部1人,工程质检部1人,材料供应部3人,财务部2人。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为达茂旗水务局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 负责达茂旗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工程验收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承担水利工程规划立项、方案编制、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把关、工程进度安排、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建设资金控制、工程审计、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信息汇总上报、工程移交等工作, 1、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