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试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O 四年五月目 录 1 总则 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 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 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 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 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 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 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 则 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 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 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