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竣工验收鉴 定 书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2016年11月11日前 言验收依据: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通过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经过2年的运行,已具备验收条件;按规定进行和通过了项目竣工技术预验收,现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组织机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高州市水务局,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州市财政局、高州市水务局、茂名市水利水电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石鼓工程管理所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被验收单位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验收过程:2016年11月11日,在高州市水务局9楼会议室进行,会议的内容和程序为:l 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2 召开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