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峰社区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制度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八大“学有所教”的要求,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综合素质,帮助其尽快适应城市生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进城务工人员教育,是指基本的法律法规、市民文明素养、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按原规定执行。第三条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由我社区农村和我行政区域外来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凡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的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须先参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后,方可办理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手续。第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教育时间一般为4-6个学时,教材、师资由市劳动保障局统一编印、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二)市民行为守则;(三)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预防常识;(四)职业指导、求职和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应注意的事项;(五)维权的方法;(六)城市生活知识。第五条 按照网格化工作的要求,对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实施教育。本着方便用人单位和务工人员的原则,应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