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污染:污染物进入河流、海洋、湖泊、或地下水等水体后,使水体的水质和水体沉淀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实用价值和实用功能的现象。水体污染物:造成水体的水质、底质、生物质等质量恶化或形成水体污染的各种物质或能量。水体污染源:造成水体污染的污染物的发生源。水体自净:污染物随污水排入水体后,经过物理的、化学的与生物化学的作用,使污染的浓度降低后总量减少,受污染部分部分地或完全地回复原状。水体所具备的上述能力称为水体自净能力。(物理净化:稀释、扩散、沉淀与挥发;化学净化: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生物净化:微生物、水生动植物)水中污染物的种类:固体污染物(单位体积的水中所含质量或浊度);需氧污染物( 等表示);有毒污染物(质量浓度);营养污染物,(单位体积水中含氮和磷的总质量);生物污染物(细菌总数 大肠杆菌数);感官污染物(色泽和色度,臭和味);酸碱污染物(常用值,浓度高时也用 z 碱或酸的质量分数);油类污染物(质量浓度);热污染(用温度)。水质:水和其中所含的杂质共同表现出来的综合特性,包括化学、物理、生物学性质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