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人社字[2017]68号.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690227 上传时间:2018-10-27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3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威人社字[2017]68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威人社字[2017]68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威人社字[2017]68号.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威人社字[2017]68号.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威人社字[2017]68号.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威人社字201768 号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115 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 2017 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 2 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二)在我

2、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三)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二、政策规定和标准条件(一)政策规定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 号)规定执行。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

3、应岗位数 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其中,实行按岗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事业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 3 应按要求填报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 1)。3.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职称,应提供按照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 号)规定办理的审批手续。4.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

4、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5.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6.全国已实施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 ,不再进行评审工作。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聘用时,按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二)标准条件1.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照山东 4 省高级专

5、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 2005 15 号)规定的标准条件推荐。2.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29 号)有关规定,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和省里授权我市组织评审的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申报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具体要求,按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执行。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加强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函201124 号)有关政策规

6、定执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任期内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不低于 20 学分。4.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鲁人社发201622 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5.按照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 (鲁人社发201563 号)规定,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 5 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

7、据。6.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1744 号)规定,在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我市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参加职称评审,其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三、申报推荐要求及审查、审核责任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均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124.128.251.110:8

8、185/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和信息填报,并生成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此表替代了之前的“评审表、评审简表、评审一览表”,实行三表合一申报)。报送材料的要求按威海市职称申报评审报名手册(2017)的规定办理,报名手册可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人才队伍建设”栏目下载。(一)个人申报 6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 3 件,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 3

9、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公示事业单位组织民主评议推荐要按规定公开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任职条件、民主评议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含述职业绩材料) 、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并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附件2) 。按要求成立 7 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单位推荐委员会

10、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 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非事业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单位要按规定拟发公示通知(注明公示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并将 7 推荐人选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采取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利用单位网站、信息化办公系统等方式进行公示并留存影像资料,由单位将上述公示资料建档备查。其他申报材料可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公示应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上报,并填写职称申报推荐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 4)随评审材料上报。经公示的材料不

11、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须重新进行公示。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评委会” )办事机构 审查、审核建立职称分级管理责任机制。用人单位负责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按职称申报政策规定、程序组织推荐,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填写资料要以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查结论为准。未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查的单位,审查学历要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查询等方式,对申报人员学历

12、的真伪逐一进行核实;主管部门负责认真核查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完备,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是否合规等;呈报部门负责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办理意见、签字、盖章等手续是否 8 合规完备,审核总体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按规定程序呈报;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指导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做好评审前材料把关、分类、整理和准备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

13、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四)申报材料的类别和数量1.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须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生成并打印,数量根据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求确定);(2)任现职以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各专业评委会报送材料通知要求提供);(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9 (6)单位公布聘任的聘书(原件)或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印鉴的复印件);

14、(7)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 1 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印鉴);(8)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原件),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 3 件,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 3 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9)有效期内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等证件(原件,根据各专业评委会报送材料通知要求提供);(10)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1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2)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上报一式 3 份;(13)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15、格(指同级别的),须呈报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 4 份,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 份(原件),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14)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2.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1)申报人员花名册 1 份(原件,通过山东省职称申报评 10 审系统生成打印);(2)职称申报推荐公示情况报告表 1 份(原件);(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1 份(原件);(4)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 1 份(原件)。(五)材料呈报1.呈报部门及权限申报材料需经呈报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评委会办事机构方可受理。按照职称分级管理要求,呈报部门及其权限为:(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呈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呈报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3)申报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区市所属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申报职称专业,报设立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的市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单位范围的,由单位主管部门按申报职称专业,报设立相应评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