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安保应急预案为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和清除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环保部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公司下属各水厂水源地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二、工作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专业处置,由公司统一指挥协调。建立公司、厂级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形成两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的事故处置体系。3.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4.坚持依靠科技的原则。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事故的科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