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一)材料选择 水泥稳定基层这种结构对原材料要求较严,所用材料必须要到达设计要求。如碎砾石的粒径压碎值等,材料配比后必须在级配范围之内。 1. 材料 (1)路用的水泥、石子、砂等材料必须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允许进场,更不准使用。 (2)水泥:选用终凝时间较长(宜在6小时以上),且宜用P.0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严禁使用。水泥品牌的选用应考虑其质量稳定性、生产数量、运距等各种因素。水泥每次进场前应有合格证书,每200T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标号进行抽检。 (3)碎石:要求其压碎值不超过30%,最大粒径不大于30mm;为了施工方便,宜采用1030mm的粗集料、510mm的中集料、05mm的石屑细集料三种粒料配合。其粗集料的压碎值、各种粒料的筛分(主要检查所进料的颗粒级配的偏差情况),0.5mm以下细土的塑性指数,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4)水:凡人或牲畜的饮用水均可用于水泥碎石的施工。 2.混合料的组成设计 (1)组成设计原则:1)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