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采样、样品的保存与管理作业指导书 (依据标准: HJ493-2009、HJ494-2009、HJ495-2009)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环境监测中水质样品的现场采集工作二、一般事项 本指导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和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三、器具3.1采样设备水质采样可选用聚乙烯塑料桶、单层采样器、泵式采水器、自动采样器或自制的其它采样工具和设备。场合适宜时也可以用样品容器手工直接灌装。3.2样品容器 使用硬质玻璃、聚乙烯、石英、聚四氟乙烯制的带磨口盖(或)塞瓶,原则上有机类监测项目选用玻璃材质,无机类监测项目可用聚乙烯容器。四、采样程序4.1 接受采样任务单 采样人员接受采样任务单后,详细了解该次采样任务的时间、地点、采样频次、采样项目等内容。4.2 采样的准备 根据采样任务单的内容,准备合适的采样工具、足够的样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