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规则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本公约各缔约国,认识到需要通过协议确定关于海上货物运输若干规则,为此目的决定缔结一个公约,协议如下: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定义在本公约内:承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与托运人定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执行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委托执行这项运输的其他任何人。托运人是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的任何人或指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 承运人的任何人。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货物包括活动物,凡货物拼装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的运输器具内, 或者货物是包装的,而这种运输器具或包装是由托运人提供的,则货物包括它 们在内。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承担由海上将货物从一港运 至另一港的任何合同;但是,一个既包括海上运输,又包括某些其他方式运输的合 同,则仅其有关海上运输的范围,才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提单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