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家族与乡里制度关系初探文章标题:汉族家族与乡里制度关系初探摘要: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国家由于其统治能力和地方财力的限制,在基层社会的管理上,有“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在广大汉族地区,县以下的治理则是建立自治型的乡里制度。乡里制度本质上是一种以乡绅为骨干的家族治理机制。由于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实行土官、土司制度,民族地区的乡村社区治理与汉族的乡里制度各有特色,互相映衬。关键词:乡里制度;家族势力;家族治理机制;民族地区;比较分析中图分类号:C95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987(2006)03-0079-04作者简介:陈德顺(1966),男,云南曲靖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研究生,云南民族大学副教授。王淑琴(1969),女,山西定襄人,吉林大学政治学系博士研究生。在古代社会,统治者在内地汉族地区的基层治理上,封建政权只设到县一级,县以下广大乡村社会则依靠家族势力进行统治,实行乡里制度。这种乡里制度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治理制度构成了封建国家基层治理的二元格局。一、乡里制度的起源与嬗变乡里制度萌生的时间很早,其源头可追溯到中国的西周时代。周代的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