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造字法 六书是汉字构字的基本原理。在周礼中就提到了六书,只是没有说明具体内容。到了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详细阐述了“六书”这个构造原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其中,前“四书”称为造字法,后“二书”称为用字法。 1.象形这种造字法是运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将物体的外貌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所谓“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是也。如旧、月、山、水等四个字,最早就是描绘日、月、山、水之图案,后来逐渐演化变成现在的造型。古象形字有的像事物的整体轮廓,如“车、舟”等;有的像事物的特征部分,如“牛”像牛角上弯,“羊”像羊角下弯;有的除具体的事物外还有必要的附带部分,如“瓜”的瓜蔓。大部分的古代象形字从现行汉字看不出原物的样子了,如“牛、马、家、鱼”等。后起字中也有象形字,如“丫、凹、凸、伞”等。 象形这种造字法接近画图,但复杂的事物、抽象的概念无法象形,所以单靠这种方法造的字极少,但它是构成汉字的基础。 2.指事 指事就是用象征性符号或在象形字上加提示符号来表示字义的造字法。所谓“各指其事以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