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集团工业企业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保障集团跨越式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高管人员年薪兑现及年终激励,以及员工月度及年度效益奖励,与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及总体经营绩效挂钩,实行动态考核、兑现。第三条 集团对企业经营绩效的考核,以集团与各企业签订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为依据。第四条 企业高管人员指:经营班子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第五条 企业年度经营绩效考核,以一个完整的财务年度为周期。第二章 经营目标责任状内容及签订第六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包括下列内容:(一) 责任单位名称,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时间;(二) 年度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三) 考核内容与奖罚办法; (四) 其他有关事项。第七条 经营目标责任状应对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全面阐述(包括确保目标及奋斗目标),对经营班子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第八条 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涵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