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2013-2017年)江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对江西和全国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江西省红色旅游发展纲要的通知(赣府发200434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的若干意见(赣发20065号)印发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红色旅游的发展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并引领全国。实践证明,红色旅游是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的政治工程,是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化工程,是促进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富民工程、民心工程,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110号),推动全省红色旅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夯实建设旅游强省的基础,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3年至2017年。一、规划背景(一)发展优势1.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品牌优势明显。江西红色旅游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