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产守则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添加药剂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橡胶手套,并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不慎被药液溅到身体,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三、若有下地坑(深井)维修、检查作业时,必须先打开相邻联系井的井盖,并采用通风机强力通风方可下坑(下井)作业。 四、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开关在合闸前要细心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准合闸。 五、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安全措施。 六、曝气池、配水井、厌氧、好养池设有防护栏杆。夜间上池面采水样或打捞漂浮物时,应有另外一人做监护方。 七、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 八、变、配电室、鼓风机房、化学药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