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能力:处理能力为m3/d的污水处理能力;二. 承包形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形式,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交钥匙工程)。三. 工程范围:1 污水处理工程的总体设计;2 污水处理工程的土建设计、施工及材料购置;3 污水处理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制作、安装;4 污水处理工程建筑、设备及辅助设施的电器、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5 污水站内工艺管路的购置、制作、安装(范围:从污水处理站边界到厂区外小绥芬河);6 污水处理工程设备的运行调试;7 生物污泥的接种、培养、驯化及调试;8 办理当地环保、城建等职能部门开工、承建的一切手续;9 办理污水处理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验收及与此工程有关的竣工手续;10 施工期间与此工程有关的环保费用;11 施工场地的清理、平整,站内道路和绿化。四. 技术要求5.1进水水量与水质:5.1.1进水水量:处理能力为350 m3/d的污水处理工程;排水流量18 m3/h;5.1.2进水水质表:序号项目进水水质1CODcr3000mg/L2BOD5170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