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合同甲方:磴口县人民医院乙方:北京聚明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1. 产品的名称、规格:二氧化氯发生器600g/h设备维修1台。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货单位自行包装,包装材料不另行回收。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1.产品的交货单位:北京聚明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交货方法:乙方托运。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磴口县人民医院。第四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1.产品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按一周内交货。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1. 产品货款价格:叁万伍仟元整 (大写),35000.00元整人民币。2.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六条 验收方法1.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负责验收。第七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