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委托处理协议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受 委托,本着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洽谈,建立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的条件;就甲方委托乙方处理其废水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1. 经过预处理的废水由甲方输送到乙方指定位置,进行处理。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工业生产的用水,3. 乙方按时按量按质接收甲方污水、废水,并处理受纳的污水、废水。确保达到国家标准与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指定的位置和方式处理并回用达标后的污废水,并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二、供水量和收费标准1、乙方建设净水场,负责供给甲方的工业用水,流量为1600 m3/h,且年供水量不得少于1280万立方,如少于1280万立方则按1280万立方计算。乙方以4元/立方向甲方进行收费,费用中包含税费。2、甲方排入乙方污水处理场的污水流量暂定175m3/h,甲方排入乙方回用水场的废水流量暂定450m3/h,且年污废水排水总量不得少于500万方,如少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