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污泥的贮存、周转与运输,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污泥处理站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污泥收集贮存、周转与运输环境管理制度。1、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运营资质污泥运输单位进行外厂污泥收集运输,我单位已与广州市雄骏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污泥运输服务合同,服务合同及该公司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见附件。2、应采用防渗漏、防遗撒、无尖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密闭式污泥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以有效防止恶臭逸散。运输车辆具有明显的严控废物警示标志。运输过程中 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裸露、散落或泄露造成二次污染。3、定期安排污泥运输车辆到周边印染企业收运印染废水污泥,并合理安排收运车次,确保各企业贮存的污泥得到及时清运。4、在特殊情况下,污泥生产单位按照规定设置的贮存点不足以容纳污泥的,应当及时通知我司污泥处理站收运,我司应当增加收运频次或者车次,保证污泥的及时收运。5、污泥产生单位向我司污泥处理站转移污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