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80)学科、专业简介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 2000 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才。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 27 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 60 余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行政执法部门,就业形势良好。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非法律专业背景从事法律学习和研
2、究的特定专业学位形式,主要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是:(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二)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
3、的任职要求。(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五)身心健康。二、培养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三、学制及学习年限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2四、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一)采用学分制:必修课为 45 学分,学生自选选修课不得低于 8 学分。(二)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突出法律方法的训练与法律技能的培养。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
4、的培养。(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导师组,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在第二学期进行导师和硕士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各位硕士生的导师,并制定好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专业学科组、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四)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五)必修课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 80。考核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法律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技巧。五、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开课学期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5、 学时 学分1 2 3 4考试方式备 注10285001 英语 144 4 4 4 考试10285006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8 1 2 考试10285008 马列原著 18 1 2 考试公共学位课 10285009 政治专题讲座 36 2 2 考试03018001 法理学 54 3 3 考试03018002 宪法学 36 2 2 考试03018003 中国法制史 54 3 3 考试学位基础课 03018004 司法伦理学 36 2 2 考试03018010 民商法学 72 4 4 考试03018011 刑法学 72 4 4 考试03018012 经济法学 54 3 3 考试030180
6、1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54 3 3 考试03018014 民事诉讼法学 54 3 3 考试03018015 刑事诉讼法学 54 3 3 考试03018016 国际法学 36 2 2 考试学位课 学位专业课03018017 国际私法学 36 2 2 考试303018018 国际经济法学 54 3 2 考试附: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选修课总目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续 1)开课学期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1 2 3 4考试方式所属学科03010020 民商法导论 54 3 3 考试 民商法03010021 法理学研究 54 3 3 考试 法理学03010022 法 学 研 究 与
7、论 文 写 作 54 3 3 考试 法理学03010023 立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24 自然法学派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25 分析实证法学派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26 比较法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27 性别与法律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28 法院功能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29 法律适用技术研究 54 3 3 考试 法理学03010030 中国行政法史 54 3 3 考试 法史学03010031 中国政治制度史 36 2 2 考试 法史学03010032 中国法
8、律近代化研究 36 2 2 考试 法史学03010033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36 2 2 考试 法史学03010034 比较行政法 36 2 2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03010035 港澳台行政法 36 2 2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法03010036 比较宪法 36 2 2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法03010037 国家赔偿法研究 36 2 2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法03010038 刑法学专题研究 54 3 3 考试 刑法学03010039 港澳台刑法 54 3 3 考试 刑法学03010040 犯罪数理统计 36 2 2 考试 刑法学03010041 刑事侦查学 36 2 2
9、 考试 刑法学03010042 刑事证据学 36 2 2 考试 刑法学03010043 犯罪心理学 36 2 2 考试 刑法学03010044 量刑基本原理 36 2 2 考试 刑法学03010045 人权研究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46 行政程序研究 36 2 2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法非学位课选修课03010047 合同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试 民商法4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续 2)开课学期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1 2 3 4考试方式所属学科03010048 行政诉讼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法03010049 婚姻家庭
10、法专题研究 36 2 2 考试 民商法03010050 司法原理分析 36 2 2 考试 法理学03010051 中国法律思想史 36 2 2 考试 法史学03010052 国际金融法 36 2 2 考试 国际法03010053 海商法 36 2 2 考试 民商法03010054 国际经济组织法 36 2 2 考试 国际法03010055 票据法 36 2 2 考试 经济法03010056 保险法 36 2 2 考试 经济法03010057 国 际 民 事 诉 讼 与 商 事 仲 裁 54 3 3 考试 国际法03010058 国际技术贸易法 36 2 2 考试 国际法03010059 经济行
11、政法 54 3 3 考试 宪 法 行 政 法法03010060 电子商务法 36 2 2 考试 国际法03010061 跨国公司法 36 2 2 考试 国际法03010062 证券法 36 2 2 考试 经济法03010063 劳动法 54 3 3 考试 经济法03010064 环境法 54 3 3 考试 经济法03010065 竞争法 36 2 2 考试 经济法03010066 财税法 36 2 2 考试 经济法03010067 公司法 36 2 2 考试 经济法非学位课选修课选修课自第二学期开设,适用全院硕士研究生选修课总目,实行学生自主选修。学生选修课程不得低于 8 学分。选修课以考查方
12、式考核学生成绩。六、科研与论文写作学位论文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测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工作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渠道。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要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5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得少于二万字。学位论文必须由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6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开课学期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1 2 3 4考试
13、方式备 注10285001 英语 144 4 2 2 2 2 考试邓小平理论 36 2 2 考试公共学位课Z03018001 法理学研究 54 3 3 考试Z03018002 宪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03 中国法制史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04 司法伦理学研究 36 2 2 考试学位基础课Z03018010 民商法学研究 72 4 4 考试Z03018011 刑法学研究 72 4 4 考试Z03018012 经济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1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研究 54 3 3 考试Z03018014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
14、03018015 刑事诉讼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16 国际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17 国际私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18 国际经济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学位课学位专业课7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续 1)开课学期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1 2 3 4考试方式备 注Z03018020 法学方法论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21 立法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22 司法社会学研究 54 3 3 考试Z03018023 法院功能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24 法律与性别研究 36 2 2
15、 考试Z03018025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26 司法原理 36 2 2 考试Z03018027 外国宪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28 港澳台刑法比较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29 金融犯罪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0 犯罪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1 罗马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2 合同法研究 54 3 3 考试Z03018033 知识产权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4 婚姻家庭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5 行政程序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
16、36 国家赔偿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7 公司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8 证券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39 环境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0 财税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1 保险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2 票据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3 竞争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4 劳动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5 证据法学 54 3 3 考试Z03018046 律师制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47 仲裁制度研究 36 2 2 考试非学位课
17、选修课Z03018048 国际投资法研究 54 3 3 考试8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续 2)开课学期类 别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学时 学分1 2 3考试方式备 注Z03018049 海商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50 国际贸易法研究 54 3 3 考试Z03018051 房地产法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52 法律适用技术研究 54 3 3 考试Z03018053 法律逻辑学研究 36 2 2 考试Z03018054 法学前沿讲座 36 2 2 2 2 2 考试非学位课选修课在职攻读法律硕士课程的选修,以自主选修原则为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选课安排:(1)根据学生选修课情况,以选修人数多少作为确定选修课的依据;(2)满 60 人以上即开班授课。法学前沿讲座由学院统一安排,由外校专家及本校教师担任讲座任务。学生参加相关讲座活动的,即可取得学分。但是,学生有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活动的,不能给予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