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保护国有自然资源,更好地开展河湖规范化管理,切实落实河(湖)长制及“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打造“水、路、林、景”四位一体的优质水生态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擦亮“黄河水乡、生态XX”绿色名片。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河道及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由县水务局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内未经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利用;保护范围内可在县水务局指导下因地制宜种植有益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