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河道及水务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一、 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内容及标准(一) 日常维护内容河道日常维修养护是指日常保养及根据检查观测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维修养护和局部修补。 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内容包括:河道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保洁和绿化养护。河道养护运营单位应根据深圳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SZDB/Z 24-2009相关规定做好日常检查、汛期险情排查和日常管养工作,并进行安全巡查,协助河道管养责任单位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水事行为的巡查、制止、举报、取证工作,并根据区与街道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参与防洪抢险工作和协助处理各类涉河突发事件。(二)养护标准 1、堤防护岸:设施保持完整,基本达到原设计标准。(1)堤顶应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雨后无积水。(2)土堤堤坡应保持设计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物,堤脚线明确,杂草要清除,草面平顺。(3)混凝土、干砌石、浆砌石护坡等护面结构应保持完好,无松动,开裂、破损、鼓起、坍塌、缺失和磨损等局部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