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 :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采 购 单 位 : 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横沥分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 五 月目 录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2 页 共 81 页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 .4一、投标邀请函 .5第 二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 .7一、说明 .8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82定义 .8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8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95投标费用 .95.2 采购代
2、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9二、招标文件 .107招标文件的组成 .10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1投标文件格式 .11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113投标报价说明 .1214投标货币 .1215投标有效期 .1216投标保证金 .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7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418投标截止时间 .14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4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1521开标 .1522评标委员会
3、与评标方法 .1523投标文件的评审 .16六、合同授予 .2324合同授予标准 .23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3 页 共 81 页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2326发布中标结果 .23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2327合同的签订 .2328履约保证金 .2429.融资 .2530.中标服务费 .25八、询问、质疑、投诉 .2631.询问 .2632.质疑 .2633.投诉 .26九、其他 .2734.适用法律 .2735.招标文件解释权 .27第 三 部 分 用户需求书 .28第 四 部 分 合 同 书 格 式 .44第
4、 五 部 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49一、价格文件(独立成册) .50二、商务技术文件 .52第一章 商务文件 .53第二章 技术文件 .65三、唱标信封 .74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4 页 共 81 页第 一 部 分 投 标 邀 请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5 页 共 81 页一、投标邀请函广东中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横沥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2.采购编号: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完成期 服务地点A 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 筑信息普查项目在签订合同后二周内完成航空摄影测量并统计出全镇的建筑数量并进行普查编号、面积统计、调查底图制作;在 2018 年 8 月 10 日前完成全镇普查数据录入工作;在 2018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普查检查整改、全面完成信息普查工作。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4. 投标人的资格
6、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
7、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公示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6 页 共 81 页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共五个工作日。6.报名事宜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
8、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 元,售后不退,(自带 U 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2) 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 PDF 文档格式。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8.开标时间2018 年 6 月 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9.开标地址(即: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址:东莞市体育路 2 号鸿禧中心五层 A 区 A501 会议室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
10、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0.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 2 号鸿禧中心五层 A 区 A501 室邮政编码:523000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6922331990 传 真:0769-21666806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7 页 共 81 页第 二 部 分 投 标 人 须 知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8 页 共 81 页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 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
11、求书。1.2 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资金。2定义2.1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横沥分局。2.2 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4 日期:指公历日。2.5 时间: 指北京时间。2.6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12、定;3.2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4 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和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东莞
13、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9 页 共 81 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4.2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
14、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4.3 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供应商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4.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5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6 验收。4.6.1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中标人共同进行。4.6.2 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
15、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6.3 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5投标费用5.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东莞市横沥镇存量建筑信息普查项目 441900-27-201805-2721207-0001 第 10 页 共 81 页5.2 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6.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7.1.1 投标邀请函;7.1.2 投标人须
16、知;7.1.3 用户需求书;7.1.4 拟签订合同文本;7.1.5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2 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8.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