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管理范围和职责划分第一条 为防止油料污染,合理利用油料资源,降低能源消耗,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油料,主要是工程施工所需的柴油、指挥车辆的汽油以及内部建制队使用的附属油等。第三条 项目物资部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柴油、内部建制队使用附属油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回收、列销。第四条 项目设备部负责油料发放审批、工程车辆以及机械设备使用过程油耗的监督、组织自有设备(含租赁)月度单机单车核算,并逐月实施考核奖惩。第五条 项目综合部负责指挥车辆油料领取、购买审批,使用过程油耗的监督、配合设备部做好月度指挥车辆油料核算奖惩,每月在项目公示。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六条 油料采购对于机械设备用油,依据集团公司签订的大客户协议组织油料供应。因项目外部环境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大客户协议的,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优先选用本区域中石油或中石化供应。以上渠道不能保证供应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公司主管批准后组织招标采购。对于指挥车辆用油,在项目开工以前,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综合部负责,对项目周边加油站进行调查(从油站位置、油站规模、油站品牌、计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