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烟净化器运营维护方案一、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餐饮业发展迅速,餐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餐饮业在烹饪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也在不断增加。为控制北京市餐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2018年1月8日,北京市制定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规定了餐饮服务单位排放的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注:“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的一种指标)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明确了三项污染物的监测要求和分析测定方法,提出了净化设备的运行操作要求,从而全面控制餐饮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该标准于2018年1月8日发布,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油烟和颗粒物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非甲烷总烃限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餐饮业颗粒物及VOCs的排放,促进餐饮企业改造更换高效净化设备及加装VOCs去除装置,减少餐饮业大气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