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社会投资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2007 年 1 月 27 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33 次会议通过,自 200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含有配套绿化的建设项目,组织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通知市或者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参加验收。二、办理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本市社会投资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的申请与办理。三、办理权限1.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当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审批(依法委托审批部门管辖范围除外):2.区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报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审批(依法委托审批部门管辖范围除
2、外)。3.在依法委托审批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依法委托审批部门受理和办理。四、办理条件(一)符合核发的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审核意见的。(二)配套绿化工程的设计、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三)绿化工程的施工,应由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承担,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屋顶绿化应符合上海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四)配套绿化工程获得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五)绿化面积经有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的。2(六)盖有竣工图章的绿化竣工图。五、申请接收上海市建设工程共享联审平台网址:http:/ 757 号六、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接收部门名称: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化市容局窗口接收地址:青
3、浦区外青松公路 6189 号二楼绿化市容局窗口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夏令时)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冬令时)2、电话咨询(021)697142753、网上咨询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门户网站七、申请材料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原件/复 印件 份数 文件 要求1 青浦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完整填写,包括签名、公章、日期2 绿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复印件 1 纸质暨绿化施工图阶段的审核意见3 绿化竣工图 1 份(1/2001/500) (原件及光盘) 原件 1 纸质 盖竣工图章4 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报告
4、 复印件 1 纸质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出具5 绿地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 原件 1 纸质 暨绿化测绘报告36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 1 纸质为甲方对绿化施工质量的意见八、办理流程社会投资项目绿化竣工验收办事流程办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经办人实地核查提出审核意见实地核查结果发出补正材料要求补正符合要求需补正的通过文书公开(保密项目除外)文书上传未通过(绿地面积缺少)申请材料接收/ 补正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局领导审核决定附条件通过(整改)整改达标实地复查整改不达标整改不达标文书撤销4九、审批期限(1)受理期限:2 个工作日(2)办理期限:小型项目 8 个工作日、其他社
5、会投资项目 12 个工作日十、审批证件xxxx 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竣工验收意见。十一、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3号楼102室(二)电话投诉(021)69720927(三)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青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通讯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57弄81号3号楼102室邮政编码:201700(四)网上投诉1.网址:http:/ 绿地下有地下设施或地库的,应满足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标高应5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最高点标高 1.0 米以下,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应当不低于 1.5 米,确保符合植物种植条件。7、要求配套绿化应以植物种植为主,植物种植面积 须不少于绿地总面积的 70%,并注重乔、灌木及地被植物的合理配置,尽可能减少硬质地坪;8、园林小品占地面积应控制在绿地总面积的 2%以内。十三、附条件通过的几种类型1、树木枯死、病虫害严重、树杆蛀空等未予更换的;2、草坪铺设不平整、空缺枯死等;3、树木枯枝多未予修剪的、绿地内垃圾等未予清理的;4、植物配置不合理、绿地内无乔木或很少、草坪多等;5、将绿地作为停车或消防登高场地,但不影响绿地指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