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七小学治理“三乱”工作管理制度根据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榆阳区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要求和市、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树立教育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加强学习,自觉抵制。1、学校领导、教师加强政治思想学习,特别要重点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榆阳区教师职业行为“八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提高自己的依法执教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抵制“三乱”(即乱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现象。2、利用周会和政治学习时间,带领全体教师继续学习有关“三乱”现象违纪处理的决定。二、依法购买,收费公示。1、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与期末通过“收费公示”和家长会,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内容。2、学生所用课本,学校将依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统一订发,教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订购书籍。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统销、诱销、强行推销教辅资料及学具。禁止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