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巡查制度为了做好医院内部保卫工作,保护全体人员和公私财物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一、停车场工作执勤:值班人员按下述基本工作职责及要求进行工作。(1) 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车场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引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2) 每半小时巡查整个停车场,重点巡视车辆安全状况及车场设施完好情况做好防盗、防偷、防破坏等工作。如果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总务保卫科负责人,由总务保卫科负责人按照企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处理。(3) 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所辖区域。(4) 工作时间为7点30分至21点。值班人员分为两组,每组2人,由总务保卫科负责人安排交替执行上述工作。(5) 夜间值班人员基本工作为停车场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及处理同白天值班处理方法。(6) 每天早上7点30分交接班,按照总务保卫科交接班制度执行交班。二、院内巡查1) 每天对全院工作区、生活区进行巡查,特别对病房和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