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第三条中医医院“治未病”科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针对个体人健康状态,采用中医“治未病”方法进行健康服务,系统维护和提升个体人整体功能状态,管理个体人健康状态风险,实现“未病先防”目标,达到预防疾病、健康长寿目的的科室。第四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治未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保证“治未病”服务质量。二、基本条件第五条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