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五小治理“三乱”管理制度根据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陕西省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要求和市、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巩固治理成果,树立教育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加强学习,自觉抵制。1、学校领导、教师加强政治思想学习,特别要重点学习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陕西省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提高自己的依法执教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抵制“三乱”(即乱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现象。2、利用周会和政治学习时间,带领全体教师继续学习有关“三乱”现象违纪处理的决定。二、依法购买,收费公示。1、学校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与期末通过家长会,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公示投诉电话。2、学生所用课本,学校将依据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统一订发,教师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订购书籍。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统销、诱销、强行推销教辅资料及学具。禁止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业务人员进入校园推销教辅资料及学具。三、强化宣传,定期检查。1、学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