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评分标准参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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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浙江省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评分标准(参照)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1.1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体系和制度。(2 分)查阅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的书面文件。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 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 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 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 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缺少有关机构、部门职责和要求文件的,扣 1 分;缺少有关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文件的,扣 1 分。1.2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1 分)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 应明确设置或指

2、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未明确设置或指定机构或者组织的,不得分;已设置或指定机构或组织,但未开展工作或工作欠佳的,扣 0.5 分。1.3 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 分)查阅文件,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 过 100 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 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劳动 者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当面核 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的,不得分;已配备人员,但管理人员工作欠佳的,扣 0.5 分。1.4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分)查阅书面文件的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不同涉害岗位的操作规程。对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第十一条要求的 12 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针对性和实际执行情况。(注:与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对应的制度,可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合编,须有相 应的职业卫生管理的条款及内容)。每缺少 1 项制度,扣 0.5 分;缺少针对性或者制度未执行或执行较差,每项扣 0.5分。不同涉害岗位的操作规程,缺一个扣 0.5 分。1.5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4 分)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 47 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查阅档案,档案形式符合关于

4、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 171 号)文要求,每种档案抽查 15 份。职业卫生档案材料不全的,每缺少 1 项内容,扣 0.5 分;已制定相关内容,但不完善,每项内容扣 0.5 分。1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22分)1.6 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 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 49 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查近 3 年建立的“ 一人一档”的健康监护档案,要符合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 171 号)内容和要求;随机抽查 5 名劳动者的档案,重点检查接触危害因素的种类是否齐全。查阅监护档案,每一人未建档扣 0.5 分。档案内容

5、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2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1.7 每年均有必要的职业病防治相关经费投入。(2分)查看本年度相关预算、上年度及本年度开支明 细有没有涉及防 护设施改造、个体防护用品、宣传培训、健康监护、危害治理等内容。没有不得分,不足酌情扣分。1.8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岗位告知。(2 分)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告知,或者有没有补充合同或 专项合同告知,同时现场听取劳动者意 见。合同中未告知的,扣 1.5 分;合同中告知情况不完全的,扣 1 分。工人未被告知的,每发现一人扣 0.2 分。1.9 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结果。

6、(2 分) 查签字记录等相关材料,同时现场 听取劳动者意见。缺 1 人或者每发现一人未被告知的,扣 0.2 分。2.1 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年至少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一次全面检测。(3 分)查阅近三年的日常监测记录和定期检测评价报告(注:如是危害严重的企业要进行 1 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重点 检查所检测的危害因素种类、岗位数和场所是否与企业 的的实际情况相符;必要时需将 检测报告的检测情况与企业的实际生产场所情况进行核对。检测频次不符合要求,扣1 分;未开展日常监测和现状评价,扣 1 份;检测场所与实际不符的酌情扣 0.5-1分;危害因素种类和岗位数与实际不符的,酌情扣

7、0.5-1 分。2.2 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1 分)现场检查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 检查 公布位置是否醒目;同时现场询问 3 名劳动者, 对公布结果的了解情况。未公布检测、评价结果扣1 分;公布不符合的和工人不知情的,酌情扣 0.5。2.3 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 分)现场检查核实公告栏,检查公布位置是否醒目;同 时现场询问 3 名劳动者,对公布结果的了解情况。未设置公告栏扣 1 分;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扣 0.5 分。2.4 在尘毒危害作业岗位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说明或告知卡。(2 分)现场查看,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 病危

8、害的设备、作 业场所、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或告知卡,符合 用人单 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分健2014111 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要求。未设置的扣 2 分;设置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2工作场所管理(20分)2.5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3 分)查阅检测评价报告,重点检查矽尘 、石棉粉 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浓度或强度 1/5 以上未达标的扣 1 分、2/5 以上未达标的扣 2 分;重点检查因素超标

9、 2 倍以上,扣 2 分;合格率低于 60%的,不得分。超标点较多的,酌情扣分。- 3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2.6 生产布局合理。(2 分)现场检查,作业场所与生活场 所分开,作 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 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隔离;主要检查接触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岗位与其他岗位未隔离扣 0.5 分;有害与无害岗位未有效隔开扣 0.5 分。在工作场所住人、饮食的扣1 分;在有毒、高危粉尘场所存放生活用品的扣 0.5分。2.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必要的泄险区以及

10、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2 分)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 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附录 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 劳动者可及 时获取药品;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 急喷淋洗眼器,保 证一旦 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扣1 分,不规范的扣 0.5 分。未按要求配置现场急救用品扣 1 分;急救 箱 配 置 药 品与 现 场 易 致 中 毒 物 质 不 相 匹配 或 过 期 扣 0.5 分 。没有配备应急喷淋洗 眼 器 扣 1 分 ;配备 了 但 不 能 使 用 扣 0.5

11、 分 。其他 不 符 合 情 况 ,酌 情 扣 0.5 分 。2.8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2 分)现场检查设置情况。未按规定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扣 1 分;1/2 以上一般有毒作 业 场 所 未 设 置 黄 色 区域 警 示 线 扣 0.5 分 。2.9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完好;高毒作业场所设置淋浴间、更衣室及物品存放专用间。(2 分)现场检查应急救援相关设施;淋浴间;洗眼喷淋设施等。 现场查看,有缺陷发现一处扣 0.5 分。2.10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以及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

12、的,有中文说明书。(2 分)现场查看,企业原辅料等化学品的物 质安全数据表;设备和 实施的中文说明书,主要检查原辅材料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 检查 用人单位对供应商有无提出书面要求,且供 应商是否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表不完全的,扣 0.5 分;无中文说明书不得分。原辅料有毒有害成分不清,且未向供应商提出书面要求的,扣 1.5 分。3源头3.1 生产工艺或作业方法先进,能有效防范有害物综合评估用人单位的工艺、技 术、装 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较先进;主要考虑工艺工艺落后,不能有效防范有害物质产生及扩散,不- 4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13、 评分标准 得分质产生及扩散。(3 分) 的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等因素。 得分;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酌情扣 0.5-1 分。3.2 以无毒或有害性低的物质(或设备)代替有毒或有害性高的物质(或设备)。(3 分)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并 进行核对,与 现阶段国内同 类用人单位相比,综合评估用人单 位的所用材料和设备的先进 水平,是否满足低毒或无毒原料和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等因素。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违反目录规定的,不得分。材料和设备的先进性不够,酌情扣 0.5-1 分。3.3 密闭、通风、隔离等防尘防毒

14、措施效果明显,能大幅降低工作场所尘毒危害浓度。( 6 分 )现 场 查 看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防 尘 、防 毒 、防 噪 声 与 振 动 、防 辐 射 、防 暑 降 温 等 设施 和 事 故 通 风 装 置 )配 备 情 况 ,重点 检查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查 阅 检 测 评 价 报 告 和 现 场 观 察 作 业 场 所 所 设 置 的 防 护 措 施 的防 护 效 果 。应配未配,应设置未设置的每缺少 1 项扣 2 分;超标点数较多或者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不佳,扣 3 分。3.4 对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设 备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维 护

15、 、检 修 和保 养 ,定 期 检 测 其 性 能 和 效果 ,确 保 设 施 设 备 完 好 。(4分 )查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和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台 帐 登 记 是 否 齐 全 ;现场查阅维护保养记录台帐及设施的维修和检测记录;现场查看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的情况。没有建立台帐扣 1 分,登记不全的扣 0.5 分。未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扣 1 分。不能正常工作的不得分。3.5 对 职 业 病 应 急 救 援 设 施进 行 经 常 性 的 维 护 、检 修 和保 养 ,定 期 检 测 其 性 能 和 效果 。(3 分 )检查应 急 救 援 设 施 的 检修保养记录,并 现场查

16、看应急 救 援 设 施 的 情 况 。记录不全扣 0.5 分,应定期检定未检定的扣 0.5 分,不能全部正常工作的,不得分。防范及工程措施方面(23分)3.6 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4 分 )查近 3 年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未开展“三同时” 工作不得分,“三同时”工作部分不符规定要求扣 2 分。4.1 为劳动者配发符合国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用品。(4 分)检查是否符合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要求。配备标 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 规

17、范(GB/T11651)等相关标准。未配备的扣 3 分,配备种类不符合标准的扣 1 分,证明、标志不全扣 0.5 分,数量不足规定的扣 0.5 分。4个人防护用品(10分)4.2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2 分)现场查阅,购买台账、发放记录,领用签字和更换签字等内容。无发放登记记录,扣 1 分,现场每发现 1 项不符合项扣 0.5 分。- 5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4.3 劳动者能正确佩戴并坚持使用。(2 分)企业督促劳动者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现场检查, 记录未按要求佩戴劳动者数量;现场随机抽查不少于 10 位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

18、况。未正确佩戴使用的劳动者每发现 1 人扣 0.5 分;抽查的人员有一半以上不能及时更换扣 2 分。4.4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2 分)查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无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扣 0.5 分;无采购发票扣 0.5 分。5.1 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4分)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 进行核对;在 岗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离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照上岗人员名册,抽查新上岗人员;核查在 岗人员和离人员的相关材料,统计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开展情况。未开展任意一项工作扣 2分,检查的劳动者不足 2

19、/3的扣 1 分;岗位与体检项目不符合扣 0.5 分/人,低于90%的扣 1 分。5.2 未 进 行 离 岗 职 业 健 康 检查 不 得 解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合 同 。(2 分 )检查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或者离岗记录,未 进行职业健康 检查。每 发 现 1 例 未 进 行 离 岗 时 的职 业 健 康 检 查 就 解 除 劳 动 合同 的 扣 0.2 分 。5.3 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3 分)检查有关劳动者调岗记录,抽 查 13 名有职业健康损害的 劳动者,有

20、无调离相关人员;查阅劳动合同, 现场抽查询问 3 名女职工,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通过 现 场 查 看 和 谈 话 了 解 ,发 现 是 否 存 在 此 类 现象 。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未调离所禁忌作业的扣 1 分,多数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未得到妥善安置扣 0.5分。发现未成年工、孕 期 、哺乳 期 的 女 职 工 从 事 有 危 害 作业 的 扣 1 分 。5职业健康监护(12 分)5.4 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应告知本人;安排疑似职业病人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3 分)查签字记录等相关材料,同时现场 听取劳动者意见;现场选择劳

21、动 者 3名,进行询问核实;如存在疑似 职业病或职业禁忌,抽 查询问 1 名存在职业禁忌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未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扣 1 分;疑似职业病或者职业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处置不当的,扣 1 分。6教育培训(6 分)6.1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2 分)检查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登记的培训内容,可 对主要负责 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培训或无职业卫生内容不得分;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每发现1 人未接受培训扣 0.5 分。- 6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6.2 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2、2分)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 岗位劳动者的培训。未进行岗前培训扣 1 分,未组织在岗期间的培训扣1 分。6.3 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 分)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 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现场抽考 3 名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劳动者)。有记录的培训人员不足 2/3扣 0.5 分;2 名人员回答不出所在岗位的主要危害因素和防护要点扣 0.5 分。7.1 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分)针对急性中毒风险的用人单位, 查应急预案(与安全生产应 急预案合编也可);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 机构、事故 发生后的疏通线 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

23、护方案等。未建立健全预案扣 1 分,要素不完整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7.2 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分)现场查看有关维护记录,检查 救援设施;查演练记录。未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扣 0.5 分,完好率不足扣0.5 分;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或记录扣 1 分。7应急管理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7 分)7.3 近 3 年未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无诊断为职业病(含疑似职业病)案例(4 分) 查阅相关报告、健康监护资料和 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材料等。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或诊断职业病的,扣 2 分;未及时报告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情况的扣 2 分。8.1

2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 分)查相关技术资料和国际权威机构认可材料;现场查看是否采用了机器换人的新工艺和新技术等;采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达到同行业国际领先的水平,企业需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综合评估后,酌情加 0.5 分。8.2 职业病危害管理方面有突出优点或可以推广的经验。(1 分)查阅相关质量文件及与上下游配套企业的合同,能 够带动 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职业卫生工作的;获得国家和省级职业卫生管理奖励的,查相关奖励证书;制 定 或 者 修 改 职 业 病 防 治 规 章 制 度 时 ,有听 取 工 会 组 织 意 见 的相关记录; 企业提供的其他先进管理材料。

25、符合 2 项以上的,酌情加0.5 分。8.3 依法全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对接害工种,给予适当岗位津贴。(1 分)抽查工伤保险资料;查阅危害因素专项岗位津贴的发放和领取记录。符合要求的,加 0.5 分;经询问劳动者,未发放补贴的,不得分。8加分项(4分)8.4 开展职业病防治相关的宣传活动或有相关的宣传教育考核体系和要求。(1 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安康杯”竞赛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活动;有健全的职业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开展职业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等。符合上述 2 项的,酌情加0.5 分。- 7 -备注:企业负责人签字: 考评组人员(签名): 年

26、月 日 年 月 日 一、说明:1、职业卫生管理台帐按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2、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按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文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相关规定执行。3、每单项扣分不超过分配分值,即扣完为止。4、评分值 80 分以上的,达到验收标准。5、评分标准的使用,解释权由省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负责。二、标准参考内容:1、47 号令第九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

27、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2、47 号令第十一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 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

28、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 “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8 -3、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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