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番禺区桥南街南城路(南堤路-南华路)工程( 近近 期期 20米米 )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八年四月2番禺区桥南街南城路(南堤路-南华路)工程(近期 20 米)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番发改函20171392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桥南街南城路(南堤路-南华路)工程(近期 20 米)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 工程名称:番禺区桥南街南城路(南堤路-南华路)工程(近期20米)施工监理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简
2、工 联系电话:020-84634625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86588770、18676628880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五、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约3124万元。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 1 个标段;2、建设规模:该项目线路北起南堤路,南至南华路止,全长约 0.55 千米,宽 50 米,双向 6 车道,设计时速 50 千米 /时,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幅布置为:5.5 米(人行道+非机动车
3、道)+4.5 米(侧绿化带) +12 米(行车道)+6 米(中央绿化带)+12 米(行车道)+4.5 米(侧绿化带) +5.5 米(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近期建设规模:该项目由建设起点至 K0+280 段,道路宽 20 米,双向 4 车道,路幅布置为:2.5 米(东侧人行道)+15 米(行车道)+2.5 米(西侧人行道),主要工程包括:道路、交通、管线、排水、照明、绿化、消防、电力管沟、房屋拆除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3、监理范围:按招标文件、图纸、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内本工程的道路、交通、管线、排水、照明、绿化、消防、电力管沟、
4、拆除工程等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3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4、项目编号:JG2018- 2670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 年 5 月 10 日至 2018 年 5 月 14 日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 年 5 月 15 日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 年 5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及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 101 号)九、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填妥并盖章的
6、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5、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十、 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5、投标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 3 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
7、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4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十二、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办法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三、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
9、710 署名投诉。十四、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5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同一时期内担任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