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开学第一课法制教育教案 李林教育目标:1. 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2. 预防青少年犯罪,3. 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方式和方法: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1. 案例一: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2.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3. 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4.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