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篇一: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解答来访群众法律咨询,对情况复杂、电话中难以解答的问题,约请咨询人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解答。 (二)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人告知其应提供的相关申请材料,依法受理并提供法律援助。 (三)提供法律服务。对来访人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的,根据来访人的要求和具体情况,介绍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所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四)进行法制宣传。在来访人咨询法律问题时,根据来访人的需求,主动向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介绍司法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等。 (五)提供人民调解。对来访人请求人民调解的,根据属地和行业调解的原则,联系指定基层司法所和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被指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束后,应及时将调解结果反馈给中心。中心对简单纠纷且有条件现场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纠纷情况疑难复杂但认为有必要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解。 (六)接受投诉举报。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投诉举报,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反馈、登记工作